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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中转作业收运系统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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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中转作业收运系统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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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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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中转作业收运系统设备采购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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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if description description /if-->本项目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中转作业收运系统设备采购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以十发改审批【2014】1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代建单位为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投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代建单位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
2.招标内容: 垃圾填埋、中转作业收运系统设备采购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 垃圾填埋作业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二标段: 垃圾中转站清运设备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 4.工期: 暂定90日历天。
5.总投资: 一标段约为人民币305万元;二标段约为人民币145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必须具备本次招标相关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3)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4)投标人应具有垃圾垃圾收运工程设备的生产供货能力,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收运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本工程所指业绩是投标人单独履行的全部设备供货调试的业绩,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共同完成或工程部分设备供货的业绩〗;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报名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本公司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请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项目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项目开标会,视为弃标。
11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庹秀琴电话: 0719-8208350 招标人: 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勇彬 联系电话: 13006138788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 联系人: 马晓丽 联系电话: 1592615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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