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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清运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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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清运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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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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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清运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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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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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官洲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GZHZ1453S/YD15G0323,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 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HZ1453S/YD15G0323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清运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C9999(其他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255万元/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清运服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人民币255万元 人民币170元/吨 2、服务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请各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在年审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6日起至2015年5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现场勘察与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请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 传真号码: 020-62619398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9:3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凌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凌玲 电话: 020-22644769电话: 020-34086561 传真: 020-62619398传真: 020-3408655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联系地址: 海珠区北山大街17号附近 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邮编: 510630 收款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银行账号: 38610188000123567 (本账户只接受企业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转账汇款,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的汇款以及企业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汇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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