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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垃圾房操作维修保养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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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垃圾房操作维修保养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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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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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垃圾房操作维修保养项目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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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垃圾房操作维修保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直接管理服务,未经业主方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者代替;2)投标单位当前不在诉讼进程中且无不良记录;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垃圾房操作维修保养项目 2、项目编号: SHXM-00-20150505-187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SQ15119) 3、预算编号: 00-15-009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垃圾房操作维修保养 5、交付地址: 详见谈判文件 6、交付日期: 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5-0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5-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05月7日至2015年05月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报名及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 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2015-05-20 09:3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 2015年5月20日 上午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淞沪路98号1009室 2、谈判地点: 上海市淞沪路98号1009室。 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路147号 地址:
淞沪路98号904室 邮编:
200082 邮编:
200433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人:
谢林言 电话:
55589900*1813 电话:
55135217*8016 传真: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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