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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垃圾自卸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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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垃圾自卸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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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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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垃圾自卸车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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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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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2、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人名称: 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4、联系人: 李建孔电话: 0310-3209010 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6、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421甲) 7、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310-2031772传真: 0310-2031778 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资格注册必备原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④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⑤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www.zfcg.hd.gov.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经资格注册联系人审核后按“(1)”获取招标文件(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有弹出窗口信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如何进行注册、修改权限、投标响应、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
10、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电话: 0310-3052024 11、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1%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为投标方有效的现金支票(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丛台、复兴三区)、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丛台、复兴三区之外的其他地区);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票据原件,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现场交纳。 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
12本项目预算: A包: 198万元,超过预算的为实质性不响应。
13、投标响应时间: 2015年5月12日8: 30分至2015年5月21日17: 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响应,审核时间为8: 30-17: 30分,节假日休息) 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电子文档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 15、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日9:30; 16、开标地点: 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四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17、项目标前联系人: 范先生0310-2031775 18、项目标后联系人: 申先生0310-2031775 19、账户名称: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 账号: 13001648608050007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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